依据《中国计量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量院〔2008〕19号)和《质量与安全工程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经个人申请,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通过,质安学院2015年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导师名单见附件。
现予公示,公示期自12月5日至12月7日,公示期间,对推荐结果有异议者,可通过来人、来电等方式反映。
联系人:安琰,联系电话:87676226,地点:仰仪中楼506
质量与安全工程学院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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