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出口要求达成评估机制


更新日期:2014-04-23 | 点击次数:


        本专业根据不同课程的特点,课程出口要求的评估机制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1.理论课出口要求评估
        对理论课程要求达成的评估机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教学大纲及教材各门课程均编制教学大纲,明确讲授的主要知识点,确定教材和参考书,优先选用安全工程专业规划教材;
        2)教案:任课教师在对大纲进行透彻掌握的基础上,编制课程教案,要求具体到每节课,确定传授的内容、重点、难点,布置作业和思考题,PPT不能代替教案;
        3)课堂教学质量监督:学校对课堂教学实施全面质量控制管理,领导、督导组以及同行教师对课程进行随机性的现场听课评分,此外学生还通过网络对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测评,学校教务处和分院定期组织督导组对课程教学档案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4)试卷拟定:试卷拟定的合理性是评价课程目标是否达成的关键,其科学性和合理性直接影响对课程的评价。为规范课程考试试题拟定,学校制定了《中国计量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细则》(量院〔2006〕55号)、《中国计量学院试卷管理细则》(量教务〔2006〕15号),对题目类型、难度、主要知识点覆盖程度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A、B 卷题型对应、难度相当、分值对应相等;试卷在打印之前,必须由专业负责人进行内容审查,分院教务人员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报送学校教务处审核无误后付印。上述各环节如发现试卷形式或内容不符,均可要求命题教师修改;
        5)考试、考核成绩分析:通过考试卷面成绩、作业和上课出勤情况等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但考试成绩所占总比例不小于70%,平时成绩以作业、上课出勤、课内实验三个方面综合评定,所占比例不大于30%。各门课程均附有试卷分析表,要求任课教师对成绩分布、难度系数等指标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以利于后续教学过程的改进和提高。
 
        2.课内实验出口要求评估
        对课内实验课的评估如下:
        1)实验指导老师资格要求:指导教师具备实践经验和在现场工作或参加实践锻炼的经历,熟悉所指导的实验内容;
        2)实验大纲要求:凡专业培养计划中的各类实验,都应根据不同的教学要求,制定相应的实验课程大纲。大纲由二级学院组织专业制定,报教务处审批后实施;
        3)实验成绩考核:在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对学生动手能力、实验工作表现进行考查,实验结束后,编写符合要求的实验报告,根据学生的实验工作表现和实验报告质量评定成绩;
        4)实验档案资料审查:教务处和学院组织人员抽查实验档案材料,重点是设计、综合性实验。
 
        3.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出口要求评估
        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出口评估方式如下:
        1)指导教师资格要求:指导教师必须由讲师或相当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担任,初级职称的人员不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以参加导师组共同指导;
        2)设计大纲要求:设计大纲要明确设计内容,以便指导教师据此编制设计任务书,确定具体设计题目、设计内容、计划进度;
        3)设计过程控制:设计进程中,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出勤情况、设计进度和独立工作能力进行考查,作为评定平时成绩的依据;
        4)答辩与成绩评定:学生完成设计任务后,提交符合要求的设计文档,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进行审阅,然后进行答辩,指导教师给出平时成绩,评阅老师给出评阅成绩,答辩委员会给出答辩成绩,最后给出综合成绩。成绩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5)归档检查:教务处和学院组织人员对设计档案资料进行审查,重点检查归档是否规范,抽查学生最终得分是否合理。此外,毕业设计还需上传至浙江省教育厅网络抽检平台,与其他高校同专业进行比较。

        4.实习环节的出口评估
        实习环节的出口评估主要如下:
        1)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要求指导教师原则上由实践教学经验丰富、熟悉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生产过程和环节等方面知识、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
        2)实习大纲:实习之前组织人员根据实习大纲要求,编写实习计划和实习要求,详细列出实习地点、实习内容、实习要求,以便检查;
        3)过程监督检查:为保证实习质量,各二级学院应指定教师参与实习指导。对于集中性实习,需配备带队指导教师进入实习基地(单位)组织和指导实习工作;对于分散性实习,应指定校内指导教师,全面负责实习过程的管理;
        4)成绩考核:要求学生记录实习日志,实习完成后编写实习报告,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和实习报告质量予以成绩评定;
        5)实习总结:实习结束2周内,分院组织各实习队认真做好实习总结工作,填报《中国计量学院实习总结表》,并上报教务处。完成实习总结、学生实习报告等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组织学生填写《中国计量学院实习环节教学效果评价表》。